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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提供多项可选择的土地使用方法:
    (1)凡入园区企业立项申请已批准后, 经土管部门论证每投资20—3 0万元可规划使用土地一亩,并为其企业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2)办理土地出让的,根据现行价格每亩出让金为6.8—7万元。除应交县以上的税费和村组征地费用由投资者支付外(村组费用可协议分期付给)。 返还给政府的部分根据投资额优惠给投资者,其标准为:投资100万元以内的优惠30%,投资100-500万元的优惠40%,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优惠50%。 进园区企业在一次性基建设备、投入超过2000万元的进园企业.镇政府将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投资者。
    (3)办理土地征用的,征用总费用为每亩4.8万元。实行包干使用,直至土地使用证书交投资者为止。政府对投资者办理土地征用的实行奖励政策,每亩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办理租用土地的,从立项手续批准之日起, 三年内免收租金。4-6年内按每亩3000元的标准减半征收,一次性租用10年以上,租用协议期内,企业需要办理土地出让的,可减半补收优惠期内的租金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5)企业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选择其他形式使用土地的,根据有关政策,镇人民政府将给予更加优惠。
    (6)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法人代表可在镇区规划安排一份住宅地,以征地成本价计算。
2、凡入园区的企业,免收水增容开户费,自来水管送到企业围墙外,进户水管、表计及水费由企业负担。
3、凡入园企业使用专用变压器的,供电工程经县供电部门设计后,10kV线路由园区提供,变压器以下的供用电设备由企业 负责,设计费用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各负担50%。使用园区共用变压器的,三年内免收租金,第四年起按照实际装机容量收取年租全48元/KW。
4、进园新办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凭正式发票下同)奖励1000元,同时,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镇政府—次性奖励5000元,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镇政府给予10000元的奖励,一次性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镇政府将给予重奖。
5、进园区的所有企业需及时在镇所辖税务所进行两税登记,上缴国家的增值税,镇分成部分的50%返还给企业,返还期为3年,从项目批文中协议投产期的次月起计算。园区企业享受“黄桥老区”企业所得税免征三年的优惠。附征基金从6.5‰减为2‰
6、入园区企业应上缴镇财政的各种规费全额减免,减免期为3年,从项目批文中协议投产期的次月计算。
7、入园区企业的法人代表及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子女需要在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就读的,享受施教区内学生的同等待遇。
8、在园区内新办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流动资金的,胡集农行办事处、信用社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

l、镇政府对入园区企业确保。“五通一平”:路通、电通、水通、邮通、有线电视通、场地平整。
2、简化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投资人立项申请,经镇政府批准后即与工业园区办公室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投资人可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委托园区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全程为投资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土地出让、征用、租赁批准手续、用地勘察规划设计、房屋建设许可证书;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建设消防审查;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项目安全预评价等审批手续。
3、入园企业必须健全会计账册,投产当月起必须按月向镇企业服务站报送报表,园区管理办公室和企业双方在执行国家会计统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协议代理企业财务管理,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记帐、编制报表、纳税申报,经营情况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所有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镇派出所与进园企业实行警企联系,为园区内个体、私营企业保驾护航。
5、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凡是向进园区企业乱收费或敲诈、刁难的,企业可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号码:8710901、8710908、 8710923
 

海安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电 话: 0513-88710901 88711072 88711102 传 真:0513-88715113 邮 编:226600
Website:http://www.huji.gov.cn/  E-mail:info@huj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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